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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郵局帳簿...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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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跟友人借了郵局的簿子跟提款卡~因為他是從事八大,不能使用自己的,所以跟他朋友借~他朋友就把密碼寫在便條紙夾在簿子裡~結果弄丟了,發現弄丟後去掛失時卻成了警示帳戶~中間遺失好像只過了三四天吧~後來我朋友跟借他郵局簿子的友人都被叫去做筆錄~警察跟他們說你們把簿子拿去賣人了~老老實實的說實話的話還會判輕一點~我朋友到底會不會被判罪啊?p.s他真的沒有把簿子拿去賣!!有聽說過類似的情況,最終那個人硬生生被判罪了~真的很冤枉,我朋友會不會也被判罪呢?Update:我朋友(A)...不缺錢~不可能會拿友人(B)的簿子去賣小錢啊~這樣不是害自己又害了朋友!?他是純粹不想讓客戶知道名字~才借用友人的簿子給客人回帳用~我跟A是很好的朋友,很擔心他出事!!











我想任何警員都不太會相信這種理由吧!因為警察辦過太多案子了.所以他們不太會相信而司法又是自由心證的.所以也要看檢察官信不信大部分被列警示帳戶就是有騙錢要先去報案警察才會通報銀行如果騙的金額不是很大的話或者說被騙的人數不是很多的話大部分都會在檢察官那邊就判決了大約都是可以易科罰金的(6個月內)如果涉嫌重大詐欺.就會到法官那邊去.也許就會判滿重的但是如果是初犯.又有悔意.那檢察官/法官也會看情況判刑你朋友(A)跟友人(B)借本子也一起到警察局去作筆錄而你朋友A先生承認是跟友人B先生借的而B先生如果不知道A先生借來是要詐騙的話單純只是借A先生使用的話正常來說B先生會沒事(但可能也會被懷疑是共犯)但A先生就會有事情嚕!除非A先生可以找到使用這個帳本去犯案的元兇Source(s):自己的經驗到底你朋友及友人有沒有真的遺失郵局簿子他們二人心知肚明會變成警示帳戶想必該帳戶業為詐騙集團所利用現在警方及檢方都已將前開二人,列為詐欺共同正犯惟一解套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在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向法官舉證郵局存簿確實遺失之相關證據如經法官採信就會無罪判決反之定會被判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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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_ylt=AwrtXW9Rm_JbqSoAVATXrYlQ;_ylu=X3oDMTBvajkybGw4BGNvbG8DBHBvcwMyBHZ0aWQDBHNlYwNzcg--?qid=20080430000016KK0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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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todesec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